騙遣散費5人被判罰

騙遣散費5人被判罰

【本報訊】紡織公司兩股東發生爭執,其中一人拉隊另起爐灶並與四名員工「夾口供」,在勞資審裁處成功索取數萬至十多萬元遣散費。法官昨表示體諒案發時港經濟受沙士嚴重影響,失業率高,各被告只為保飯碗及應付經濟負擔才犯案,故輕判各人履行社會服務令180至240小時。
五名被告順序為股東劉國偉、職員劉振亮、關翠蓮、陳頌明及關燕萍,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案情指,首被告於03年邀請其餘被告加盟新公司,並在勞資審裁處聆訊前開會「夾口供」,訛稱各職員離職的日子,較實際遲半個月,從而騙取多半個月的欠薪。
案件編號:DCCC8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