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公路21死20傷墮巴士車禍,14名罹難者的家屬及4名傷者,昨入稟高等法院,指肇事貨櫃車司機駕駛疏忽釀成意外,向對方及貨櫃車車主追討人身傷害賠償。
14名死者包括劉思民、黎強、林泉鼎、周孝才、陳深勤、周光星、劉志群、林春禧、盧永強、李達球、余碧英、洪少儀、陳玉玲及洪平(均為譯音),最後三人為教師,他們由遺產管理人代表,另四名原訴人為兩男兩女的傷者陳振誠、曾慶安、嚴詠恩及王細英(均為譯音),被告人則為貨櫃車司機李秋榮及車主葉卓元。
李秋榮於03年7月10日駕貨櫃車在屯門公路深井段突煞車,拖架向左擺撞向鄰線巴士,致巴士由天橋30米高墮山。李今年2月上訴得直,撤銷一項危險駕駛,改判不小心駕駛罪,由入獄1年半改判為5個月,2年停牌令則維持。
案件編號:HCPI530-531,533-538,540-5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