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衝燈須顧路面情況

警車衝燈須顧路面情況

法例賦予警隊、消防和救護部門有酌情權,屬下車輛受命前往拯救人命和執行緊急任務期間,可以優先使用道路或違反交通法例,例如衝燈或切雙白線等,但車輛必須響起警號或亮起藍燈,提醒其他駕駛人士讓路。根據各部隊的內部指引,規定部隊人員必須是在緊急情況下趕往執行任務才可運用此酌情權,如需要衝燈時,必須顧及途人和其他駕駛者安全,並要確定交通情況安全才能前往。

目前只有消防設有「綠路系統」,即每次消防車奉召由消防局出動時,電腦會自動將前往目的地路線,沿路交通燈號變綠燈,務求令消防車暢通無阻抵達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