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為性快感用武力 判囚七年<br>雙面色魔與子碰手指道別

官斥為性快感用武力 判囚七年
雙面色魔與子碰手指道別

【本報訊】由偷窺狂演化成強姦犯的雙面色魔姜振強,在過去六年內連環淫辱五名少女,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等八項罪,法官彭鍵基昨日狠斥被告為滿足一己性快感,有系統地在公眾地方尋覓無辜少女作獵物,甚至使用不必要的武力和威嚇,案件性質嚴重,重判入獄七年。 記者:陳曉薇

被告姜振強(37歲)聞判後不忍與妻兒分離,緊握犯人欄圍欄,向妻子及只有歲半的稚子說句「byebye」後,依依不捨步入囚室。姜妻見丈夫再度步出牢房,聽取律師意見時把握機會,將兒子抱近犯人欄,讓他與父觸碰手指,再作道別。

稱童年經歷坎坷

法官宣判時指被告工作勤奮,一手創立自己的運輸公司,案發期間與女友結婚,感情穩定,他卻在過去六年間,有系統地在公眾地方尋找獵物,淫辱無辜少女,報告顯示被告有心理問題,要藉着犯案來滿足性快感,行為威脅公眾安全,而他連環干犯此等嚴重罪行,亦顯示他已由偷窺狂演化成強姦犯,他在非禮其中一名事主後,復將她強姦,使用不必要的暴力。
辯方大律師曾在求情時披露被告坎坷的童年。他指被告父親於他兒時拋妻棄子,酗酒母親埋怨兒子為其包袱,動輒將他毒打,用剪刀插他肩膀、「剝光豬」趕出街,更被撕裂耳朵,被告中二時離家出走,後經辛勤工作,才創立運輸公司。
被告15歲時試過在百貨公司偷窺女廁後上癮,起初只是在大廈遊蕩企圖偷褻衣及在百貨公司非禮少女,至案發99年至05年間,被告專在商業大廈後梯女廁「獵艷」,以武力將她們制服,大肆淫辱,每次均留下精液。去年5月27日,一名參加「校花選舉」的兼職女模特兒,到北角海景大廈影樓拍照,其間往廁所更衣,被告指她走錯路,領她到梯間,突然從後箍頸,向她上下其手非禮,事主受驚高呼,幸租戶合力將他制服拘捕,警方根據精液,證實他另四度以類似手法犯案。
案件編號:HCCC288/05&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