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畢菲特將85%財富捐出回饋社會,這也正是全球首富蓋茨的想法,後者更打算散盡95%身家做善事。
母親教誨改變蓋茨
促使蓋茨幾乎要散盡家財行善,是他自小受媽媽(MaryGates)循循善誘,告誡他賺了大錢,就需負上社會責任,好好把握機會改善世界。蓋茨耳濡目染下,早就決定死前要將95%身家捐去做善事,但蓋茨的媽媽在1994年因乳癌過身,令蓋茨大受打擊。
體會到人生無常的道理後,蓋茨遂提前行善大計,當年成立基金會,並以個人身份向瑞典醫療中心捐出1.06億美元(約8.2億港元),往後兩年增加到20億美元(約156億港元)。
2000年,他辭去微軟行政總裁一職,並將「蓋茨學習基金會」和以他爸爸命名的「威廉.蓋茨(WilliamHGates)基金會」,合併成「比爾及梅林達.蓋茨基金會」,全心做善事。
英國《獨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