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堵 事後處罰<br>編採限制成文化

事前防堵 事後處罰
編採限制成文化

【本報訊】內地當局對媒體報道突發事件一向有諸多限制,既有事前的防堵,也有事後的處罰,隨着內地媒體報道日益多樣化和勇於突破,官方對媒體的限制逐漸從傳統的打壓手法,轉向更多地靠制訂法例或以刑事手法來阻嚇。
內地傳媒基本都是官辦的公營機構,其負責人及主要編輯人員都是由上級指派任命。

稿件全經審閱

遇到突發事件,媒體的報道,循例都要經過宣傳部門的審稿。對於不守規矩的傳媒人,輕則批評降級,重則撤職開除。
人民網記者曾因踢爆廣西南丹礦難,被區政府副主席拒諸記者會門外;《南方都市報》更因首先披露廣州沙士疫情,多名主管遭拘捕甚至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