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藥房涉濫售咳藥水

警搜藥房涉濫售咳藥水

【本報訊】警方發現大埔區部份有註冊藥劑師的藥房出現違規情況,懷疑濫售咳藥水給青少年,更鼓吹青少年將咳藥水混和可樂服用增加興奮忘我作用,間接衍生青少年罪行,令人關注。大埔分區警署特遣隊人員經過放蛇行動,掌握違規藥房罪證,昨傍晚連同政府藥劑師掩至海寶花園搜查,撿獲一千多樽未放於有鎖櫃儲存的咳藥水,總值五萬多元,拘捕藥房東主及兩名職員。
警方鑑於這問題日趨嚴重,考慮將有關情況向禁毒委員會滙報,要求修改藥劑師條例,建議即使含0.2%以下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亦最好要由醫生處方始能由藥劑師售賣,收緊藥劑師權限。

成本10元利潤四倍

昨傍晚六時許,大埔警方特遣隊人員聯同政府藥劑師,掩至海寶花園一間藥房搜查;事緣警方接獲投訴,於本月初派出警務人員放蛇假扮不良青少年到該藥房購買咳藥水,發現不用出示醫生紙或無藥劑師情況下花50元,買到受管制的咳藥水,每樽120毫升。
警方和政府藥劑師在店內未上鎖的櫃中,搜到一千多樽含可待因成份的咳藥水,總值五萬多元,當時藥房東主和藥劑師不在店內,遂將職員連貨撿走調查,事後再拘姓李東主及一職員。

業界稱監管已足夠

據知,每樽咳藥水來價僅10元,售出可賺四倍利潤,懷疑有人利用法律賦予的權力,濫售咳藥水給予青少年,更鼓吹青少年帶來可樂罐到藥房買咳藥水,連同可樂一同喝下,增加興奮度。
香港執業藥劑師協會會長鍾永明稱,咳藥水有很多種,有些是含有較強的可待因,有些則少,藥物條例規定,少於0.2%可待因的咳藥水,藥劑師有權出售,但必須向買咳藥水的用家登記其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以備日後清查之用。有些可待因成份極微的咳藥水,普通店員已可售賣。鍾永明覺得現時的條例監管已足夠,藥劑師違反條例,後果可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