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
負責房屋、規劃、基建的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被指「生活腐化墮落」,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劉志華「錯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決定免去其副市長和○八年北京奧運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的職務。從劉志華被「雙規」到免職,前後不過三天,是北京當局未審先判、踐踏法治的最新例子。北京當局急甚麼?
絕非單純腐敗案
按照憲法、地方政府組織法及中共黨章,要撤銷劉志華黨內外職務,必須按照既定程序,逐項辦理。首先,專責黨紀的中共紀律檢查委員會,先把劉志華軟禁,調查相關的指控,要他解釋和回答問題(「雙規」);若發現他確實違反黨紀國法,則撤其黨職,再交檢察院決定是否起訴;若劉志華被定罪,則北京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才能撤銷其副市長職務。如此才算依法治國。
但北京當局卻反其道而行。新華社報道,「鑑於劉志華的行為已違反黨紀、政紀,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對其立案審查」。既然當局已認定劉志華違反黨紀、政紀,中央紀委又何必多此一舉立案審查他?既然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認為劉所犯錯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又何須惺惺作態地調查?而且,劉志華的罪名僅是「生活腐化墮落」,一個很多中共高幹及其親屬子女都可能犯下的罪名,卻要中共大費周章,背後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北京當局不惜違憲法,目的只有一個:從速「廢掉」劉志華副市長的職務。按照中共的邏輯,如此勞師動眾,說明這絕非單純的腐敗案,所謂劉志華「包養情婦、生活糜爛」等,只是掩人耳目,若沒有政治上的強烈需要,沒有政治上的迫切性,中共絕不會如此焦急。那麼,劉志華牽涉甚麼政治問題呢?目前北京市有兩大政治任務,其一是辦好奧運,其二是為明年中共十七大和今年下半年的市委大換班作準備。
背後有利益集團
第一,按正常罷免程序,劉志華很可能要被「雙規」幾個月,甚至一年以上,身為奧運工程總指揮的劉志華,若無緣無故「失蹤」,勢必重挫外商及國際奧委會對北京奧運的信心。不僅影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更會令中國的國際形象受損。所以,中央要快刀斬亂麻切割他與奧運的關係。
第二,北京準備投資逾三千二百億人民幣翻新北京市容、建造新場館及建設基礎設施去迎奧運。中央如此大陣仗應付劉志華案,說明奧運工程出現很大問題,甚至出現集團式貪污,就像當年北京副市長王寶森自殺牽扯出陳希同及其他「北京幫」集團式貪污案。雖然劉志華是奧運工程總指揮,但他區區一個副市長,別說三千億,就是三百億的項目,也不可能由他說了算,更何況各派勢力都在覬覦這些「肥豬肉」,劉志華頂多只是貪污案的配角,真正的利益集團還躲在背後。
胡藉此收拾對手
正因為可能有更高級官員涉案,中央才在劉志華犯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還「多此一舉」立案審查;而審查目的,當然還要打擊他背後的政治勢力及利益集團,最後令此案發展成為左右中共十七大的政治事件,就像當年江澤民藉着「陳希同案」,力挫以李鵬為首的「北京幫」,成為他穩踞中共第三代領導核心的轉捩點。「劉志華案」又會否成為胡錦濤收拾對手、坐穩江山的關鍵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