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述投訴,長實顧客服務部回覆本報,否認有任何誤導情況。該公司表示,覆查整個買賣程序,職員當時已向鍾小姐詳細講解資料,並有售樓說明書作參考,而售樓說明書已清楚列明,大廈公契中有關飼養寵物之限制條款,故相信鍾小姐於選購宇晴軒時,已明瞭該樓盤一切資料。
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則指出,所有宇晴軒業主於入伙時,均獲管理服務中心派發住戶守則,當中清楚列明,業主不得在屋苑範圍內飼養狗隻。
入伙時派住戶守則
由於管理服務中心先後多次接獲住戶投訴,指受到鍾小姐飼養的多頭狗隻滋擾,故該中心有責任執行大廈公契內條文,以保障其他住戶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