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慘遭誣告殺人 蒙冤23年家破人亡

農民慘遭誣告殺人 蒙冤23年家破人亡

河北定州發生驚天大冤案!地方公安、檢察院、法院隻手遮天,一名農民慘被誣告殺人,遭法院兩度判死。上訴庭雖兩度將案件發還重審,並將案件定為錯案,但地方司法人員繼續作梗,竟厚顏無恥地表示,遺失法庭及調查文件。可憐被屈農民蒙冤23年,仍不得昭雪,父母不堪打擊,死的死,病的病,就此家破人亡。

兩次遭法院判處死刑

被誣告殺人的農民李志平,是定州市西城鄉南町村人。1983年6月19日,同村村民朱英傑被人打死,其妻李君儒被打至重傷,案發當日離家外出打工的李志平被公安列為疑犯,將他從天津押回河北。李志平表示,他一到公安局大院,公安就將他五花大綁,「晚上讓我招供,我一說冤枉,就會遭到一頓暴打,一直打得不省人事。我實在受不了,就說人是我殺的。」
翌年11月6日,保定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志平死刑。李志平大聲喊冤,要求上訴。因李志平推翻供詞,再加上案件疑點太多,河北省高級法院宣布,撤銷原判,發還保定中院重審。然而,保定中院1985年再次判處李志平死刑,省高院惟有在1986年第二次將李志平案發回保定中院重審。
當保定中院將有關文件退回檢察院後,檢察院又將它退給公安,公安不要,這樣來回折騰兩年。在當地官員介入下,李志平終在1990年6月獲准取保候審。

法院稱失文件阻重審

他之後不斷上訪申冤,官員知道事態嚴重,於是派人前往調查,詎料,先是法院遺失法庭文件,後是公安調查文件不見,令案件重審困難重重。一名知情人士表示,有人怕承擔責任,於是故意把文件匿藏。
北京《民主與法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