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簡潔vs愛花巧
愛簡潔
支持着男裝的女人說,男裝最方便,坐低時可擘大腳;翻風時不怕走光;上落車時衣角少了被車門夾住的風險;上樓梯亦不擔心踩住自己的裙腳,小則扯爛,大則仆死。
愛花巧
有些男人總是覺得女裝好一點。
男裝傾向太實用了,有事無事,低調一番,想張揚的時候,依然欠缺犀利的花樣,想像力就算不是死亡,也是終身監禁,綁手綁腳。
(口輕輕的人,羨慕到誇下海口:「有得這樣扮靚的話,情願一個月有一次月經。」女人說,我同你換嘞,我比較唔介意日日剃鬚!)
一生一次vs一生未必一次
一生一次
於是十個女人,十個都覺得一生要試一次男裝造型,就算那些不認為恤衫西裝比較好看的,都不介意人一世物一世,一着無妨。正如十個女人九個覺得自己一生一定要剪一次冬菇頭,而實在剪得好看的人不多。
一生未必一次
上面說的「有些男人」其實是少數,着裙不是犯法的,十個男人入面,不見得有多於一兩個覺得一生一定要試一次(心裏面有冇恨過唔敢包)。即使有民族服裝的保護色,蘇格蘭裙未必敢着上身,就算有這種膽量,都必須掛個「歡樂今宵扮嘢大賽」或者「化裝舞會」之類的擋箭牌。
瑪蓮德烈治vsBoyGeorge
瑪蓮德烈治
東有梅艷芳,西有瑪蓮德烈治(MarleneDietrich),有了可供膜拜的icons,男裝女穿=有型,從此敲槌定論,況且好些女人覺得,穿男裝要不令我倍添英氣,要不令我更女人。「中性」就算不是讚美詞,至少不是詆毀。
BoyGeorge
只得一個BoyGeorge,而且給人笑到今時今日,其餘男扮女裝,均被一手撥入「變態」或「小丑」類,京劇或歌舞伎因為頂着個「藝術」的免死金牌,倖免捱批,但頂多也是不敢大聲取笑而已,歷史上最有免疫力的crossdresser好像只有KurtCobain。同一件事,女性做頂多是「男人婆」,殺傷力遠不及「乸型」大。
貪方便vs貪方便
貪方便
支持着男裝的女人說,男裝最方便,坐低時可擘大腳;翻風時不怕走光;上落車時衣角少了被車門夾住的風險;上樓梯亦不擔心踩住自己的裙腳,小則扯爛,大則仆死。
貪方便
支持着女裝的男人說,女裝最方便,尤其onepiece裙,趕時間不用襯來襯去;落樓去便利店都利落過人;shopping試衫時一除一着真方便,省了一身大汗;最正坐長途飛機,基本上睡袋隨身,無拘無束。(基本上他們忘了一般來說是要戴胸圍的。)
JilSanderbyRafSimonsvsLanvinbyAlberElbaz
JilSanderbyRafSimons
女人們妒忌:為甚麼DiorHomme只將size做細了便算,不專門為女性設計點甚麼?結果RafSimons為JilSander設計了一系列女裝,她們都有種挖角成功大快人心的感覺。她們搶到「男裝」了,而且勝利只是剛開始呢。(她們看不到的是,曾經「痛失」,被迫與男生分享的Balenciaga、Dolce&Gabbana、JunyaWatanabe等,一做男裝就自我局限,失去靈氣了。)
LanvinbyAlberElbaz
男人們妒忌:OlivierTheyskens為甚麼賣身給Rochas而不是Dunhill或者Zegna呢?
結果當代的另一位女裝巨匠AlberElbaz終於為Lanvin設計男裝,他們卻有種「吓,咁咋?」的感覺,都唔鬼斧神工嘅!(最後不是認了命,所有女裝設計奇才一做男裝,就一定無端端克制保守,而是開始將期盼幻想目標自動轉賬到StellaMcCartney的戶口。)
Textby黃偉文
黃偉文自我簡介: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