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人頭稅兩年薪水

百年前人頭稅兩年薪水

加拿大在19世紀末至上世紀初的近40年間,向華人徵收歧視性的「人頭稅」,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排華。
19世紀加拿大聯邦建立後,為了連貫相隔幾千公里的東西海岸,當局決定興建太平洋鐵路,先後聘了逾15,000華工參與工程,負責最險峻艱巨的洛磯山脈路段。據報有4,000多名華工客死異鄉。
雖然華工作出重大貢獻,但在1885年鐵路竣工後,加拿大政府立即過橋抽板,同年就通過排華的《華人入境條例》。從那時起至1923年,進入加國的華人都必須繳納「人頭稅」,數目從最初50加元漲到後來的500加元,相當於當時一名華工兩年的薪水,用意是阻止低層華人移居加拿大。

1923年起禁華人入境

據統計,在1885年到1923年接近40年間,加拿大共向81,000多名中國移民徵收了總計2,300多萬加元的人頭稅。雖然收入大增,但加拿大政府並不高興,因為人頭稅未能有效阻止華人入境。所以在1923年,加國通過嚴厲的排華法,禁止華人入境,只有商人、外交官員和留學生例外,更有法例限制華人職業,只准做白人厭惡的工作,如洗衣店和三文魚加工。排華法要到1947年始廢除。
中新社/《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