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棗陽市一名男子因當地公安部門疏忽,將其資料誤作涉嫌搶劫、殺人的同村男子放上網「通緝」,以致他出外打工時,兩年間被警方誤拘六次。雖然警方知道通緝資料出錯,但卻無法更改通緝網上的舊資料。事主擔心出外打工隨時又被抓,現時只能躲在家中不敢外出。
屢被誤作通緝犯拘捕的馬超俊,今年33歲,是棗陽市七方鎮李湖村人,而涉嫌搶劫殺人的馬超軍,今年23歲,二人年紀相差十年,但卻是同村同組,且名字讀音相近。
兩年前,公安誤將「馬超俊」當作「馬超軍」,並將馬超俊的姓名、地址和相片等放上公安通緝網上,從而令馬超俊無緣無故惹上麻煩。
車間被帶走 工廠炒魷
2004年8月12日上午7時許,馬超俊在杭州火車站突然被鐵路公安拘捕,並被戴上手銬。「你搶了多少摩托車?」面對公安盤問,馬感到一頭霧水,他被扣查五個多小時後才獲釋,但公安未有解釋原因。
過了三個月,馬在寧波火車站第二度被捕,並扣查數小時。其後他在寧波市東吳鎮一間自行車廠工作,第三次被公安帶走,拘查一天才獲釋,他並因此被廠方炒魷。
今年2月,馬超俊返回鄉下到七方派出所辦第二代身份證時,才得悉被誤作殺人犯的真相,當時派出所負責人表示會將他的照片和資料由通緝網上撤除。但四日後,他在襄樊火車站又被公安拘留,並在看守所關押了一天。
網上錯資料 不能清除
今年4月12日,他在襄樊火車站又被公安截查時,因出示棗陽市警方的「證明」,很快獲釋;但不久後在寧波火車站又被公安用手銬扣起來,直至棗陽市警方來電話證實才被釋放。
據棗陽市公安局一名負責人解釋,雖然全國公安網在今年三月已啟用新網站,馬超俊的出錯資料已被更改,但舊網資料仍被作參考用不能清除,因此馬仍有被誤作殺人犯的可能。
棗陽市公安局負責人稱,現時可能要為事主更改身份證資料才能夠徹底地解決有關問題。
湖北《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