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加強禁煙成效,港府建議日後香煙不能在包裝上展示「醇」、「柔和」、「mild」等字眼,但以「MildSeven」為名的香煙萬事發卻可獲豁免,民主黨批評港府向煙草商屈服,令修訂條例禁煙效果形同虛設,有違不鼓勵吸煙政策,表明反對港府建議。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黃慶康昨在立法會審議禁煙條例草案委員會上解釋上述修訂建議,表示由於「MildSeven」是註冊商標,若港府一刀切禁止使用「Mild」字眼,可能構成事實徵用商標,損害商標持有人權益,引起訴訟風險極高,故建議豁免,但只限修訂生效前註冊商標,日後「MildSeven」也需在包裝上印上「不表示本產品對健康的害處較其他煙草產品少」字眼。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楊森認為,煙草商聲言興訴只是恐嚇手段,港府可以公眾利益為由抗辯,不應受商人壓力便「放軟手腳」;公民黨梁家傑建議條例生效後有半年寬限期,商標持有人期間可提出訴訟,否則便如期生效。雖然民主黨反對,但其他黨派多表支持,港府建議極大機會獲通過。
巴士總站2010前禁煙
此外,港府建議擴大禁煙範圍至巴士總站、泳灘及海洋公園,最遲在2010年全港巴士總站禁煙,海洋公園則會於下月中劃定四個吸煙區,有議員指海洋公園多兒童前往,應全園禁煙,質疑港府是為遷就內地遊客,官員否認照顧內地煙民,稱公園面積廣大,毋須全面禁煙。
但港府建議泳灘全面禁煙,連包括在泳灘範圍內的海面也不例外,自由黨議員方剛批評當局雙重標準,指泳灘地方空曠,又有海風,全面禁煙不合情理。他又說,港府修訂條例原意是在室內禁煙,但現在卻把禁煙範圍擴展至室外地方,令人費解。官員強調由於使用泳灘人士大部份是非吸煙人士,所以維持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