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下地舖嘅金行繼續營業……三樓食客可以坐喺度欣賞街頭藝術表演,你話氣氛幾好呢!」街頭藝人蘇春就的理想是在本港任何行人專用區內合法表演藝術,他認為表演能帶來更多人流,商業及藝術可互惠互利;現實是商戶指他的表演影響他們的生意,令蘇惹上官非。 記者:戴國輝
現年46歲的蘇春就,原是一名珠寶打金師傅,他師承香港默劇先鋒霍達昭,曾參與香港藝穗節的默劇演出。
蘇春就10年前已在尖沙嘴開始表演,但因觀眾反應冷淡,頓覺街頭表演未成氣候,直至去年9月才重出江湖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內表演「吞火」。「我享受表演帶嚟嘅滿足感,近二、三百名市民駐足圍觀,呢個係一種肯定。」
常被附近商戶或管理處投訴,他認為對方十分無理,「商舖對開六呎可以話屬於舖頭,條街係公家嘅,我喺街度表演你憑乜話我阻街?」
蘇春就一直希望擁有一個屬於自己或志同道合者的表演舞台,讓所有志願者在平台上表演,青少年又能跳hip-hop及演奏樂器。即使出現問題,可仿效台灣及新加坡,成立街頭藝人發牌制度來監管。
蘇指他的構想既可回應政府打造新旅遊景點的訴求,亦可讓草根市民有更多機會接觸藝術,故近來他傾向與商戶採取合作態度,盡量將表演對商戶的影響減至最低,「我哋夜晚9點半、10點先開始表演,到時有五成商戶已經關門。」
「煩擾路人」被票控
警方指蘇春就今年4月4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表演街頭藝術,對路人構成煩擾,蘇被票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妨擾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訊,待控方徵詢律政司指示。
談及今次因商戶投訴而遭票控,蘇春就擔心其他表演人士聞訊會打退堂鼓,不再表演。假如當局不斷用這種方法來打壓街頭表演者,他可能會轉移陣地。
「樓下地舖嘅金行繼續營業,二樓係二樓書店,三樓係Cafe,食客可以坐喺度欣賞街頭藝術表演,你話氣氛幾好呢!」這是蘇春就的理想,但他坦承短時間內難以達成,需與政府及商戶合作。然而,他仍未絕望,仍有一線曙光,他從民政事務總署官員得知,經過油尖旺區議員爭辯,朗豪坊去年尾曾舉辦街頭藝術表演,蘇春就期望這是一個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