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私人銀行亞洲區行政總裁王以智,向外籍拉丁舞王及舞后夫婦追回6,200萬巨額學費案,進入最後陳詞階段,被告一方陳詞,指舞王Mirko在公開練習時沒有辱罵王以智,反而是王妒忌同場練習的女同學及另一舞王Donnie奪去所有掌聲,才運用策略,先指遭Mirko辱罵,又指對方不欲再看見她,以此取消未來8年的學舞協議。原訴則於今日陳詞。
沒有使用粗俗字眼
資深大律師高浩文昨代表被告夫婦MirkoSaccani及GaynorFairweather作最後陳詞。他先指,與訟雙方協議2004年11月至2012年10月的拉丁舞學費共1.2億港元,至於本案要點在於Mirko是否先要求終止該上課協議,協議是否在正式生效前已終止,案中是否有足夠理據終止協議,繼而得到補償。
王聲稱在04年8月25日公開練習中,遭Mirko辱罵,兩日後於同地練習時亦有相同遭遇,破壞合作關係,高浩文則指王誇大了當時情況,是王自己妒忌同場的女同學,致情緒崩潰,而Mirko當時沒有使用粗俗字眼,只以一貫態度及語氣對待王,過去王從沒有投訴,而王事後亦繼續如常上課。
指控方證人不可信
高浩文亦指王所傳召的證人不可信,更特別指JamesJordan稱當日目睹Mirko責罵王,但James是王現任拉丁舞導師,每月收取王16.5萬元學費,而就在05年中James決定任王證人前不久,James一度調高了學費,故其證供可疑。至於其餘兩名導師PhilipRedmond及GaryForster均是James的朋友,證供同樣成疑。
對於被告夫婦被指貪婪及逃稅,高浩文則指是王自行將學費存進被告的瑞士銀行戶口,而舞蹈學校的賬目是根據單據入賬,證供亦指Mirko視王為比賽拍檔關係,多於師生關係,至最後成為特別學生,所有午膳及晚上時間均留予王上堂,王亦要求兩人只教她一個。
案件編號:HCA2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