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台年輕人節目《架勢堂》早前舉行的〈我最想非禮嘅香港女藝人選舉〉,引起社會輿論譴責,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提供的數字,涉及商台的投訴在過去三年共1,263宗,在三間電台中居榜首。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昨以書面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廣管局在2003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間,處理有關電台的投訴共2,496宗,排首位的商台佔1,263宗,港台也有1,121宗,新城最少只得112宗。
廣管局將投訴性質分為11類,其中商台在涉及言詞、兒童/青少年不宜、不雅、品味低劣、令人不安及性描繪的六類中,投訴數字最多,而涉及暴力的投訴數字則與港台一樣。
廣管局早前已裁定《架勢堂》節目違反八項電台業務守則,判罰商台14萬元,是歷來對電台違規罰款最高的一宗。王永平表示,該節目舉辦的選舉是否涉及教唆非禮罪,廣管局已將個案轉交律政司跟進,而商台網站該選舉活動的內容已刪除,毋須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