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立其誠 - 吳靄儀

修辭立其誠 - 吳靄儀

中國是禮義之邦,中國語文自然應是最講禮貌的了,可是今天在香港,我們看到、聽到的語文卻越來越不禮貌:粗俗、市井的有,奉承、肉麻的有,就是缺少禮貌的語文。為什麼會這樣呢?是詞彙貧乏的理由,還是社會上越來越多應知禮的人不知禮?這裏有個惡性循環。語文普遍粗俗化,於是年輕人根本無從學到禮貌的語文;語文形成思想,思想粗糙,是非含糊,見高奉承,見低踐踏,價值如此,根本不會對「禮貌」有什麼興趣。假如有心而只是無力,語文修養是不難鍛煉出來的。

有本修辭學的書提出了兩個要點:一是「修辭立其誠」,一是要求「得體」。兩點都關乎一個人對別人的態度。講究修辭,其實是講究我們對別人的態度,及我們所持的價值觀。「修辭立其誠」,就是指說話要有誠意,要尊重別人,所用的言辭,要將誠懇和尊敬表達出來。小時老師教我們唸的《出師表》、《陳情表》、《報任安書》等等向人表達胸懷的書信,目的其實是讓我們有「修辭立其誠」的典範。我們讀了深為感動,就是感其誠意深摯。花言巧語、堆砌誇張的文字志在炫耀,全無誠意,我們自然不會感動。惟是現今最多人自稱欣賞的,似乎正是最浮誇的一套,多多少少顯出今日的社會是何境地。
「得體」就是說話切合自己的身分,體念別人的感受。得體的基礎是倫理觀念,以往一套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可能過時了,但是任公職者向公眾謙遜,三權分立而各司其職,尊重對方憲制地位,藉語文表達出來,即是得體。誠懇而得體,語文就有望回復禮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