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車禍賠償140萬

索車禍賠償140萬

【本報訊】公司僱主因僱員工作期間遇上車禍,因重傷變成植物人,按《僱員補償條例》賠償逾140萬元,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的輕型貨車司機及車主追討該筆賠償及訟費。
原訴人NarventLimited控告兩名被告,分別為肇事輕型貨車司機范舟明(譯音)及該車登記車主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其僱員柯錦凱(譯音)於00年7月25日工作期間,橫過銅鑼灣近維園泳池入口的馬路,當時范駕車駛至,因疏忽駕駛致交通意外,導致柯嚴重受傷,變成植物人。
案件編號:HCA13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