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稱依足步驟交易

美聯稱依足步驟交易

陳先生5月11日去函美聯物業投訴,該公司6月2日作出回覆,惟覆函只建議陳先生徵求律師意見,對他仍未能追討已繳付定金「深感抱歉」。
不過,本報6月12日查詢上述事件後,美聯的態度突然180度轉變。陳先生說美聯6月13日主動聯絡他,表示已找到業主,又問他是否願意收回一半定金作和解;因感要求無理,陳先生斷然拒絕。
同日,美聯又再致電陳先生,表示已勸服業主,可助他全數取回定金。

明關係無徇私

及至6月16日,美聯書面回覆本報,稱據該行了解,當日代理有將物業查冊交予投訴人陳先生參考,鍾先生亦是獲業主授權下與陳先生簽署物業臨時租賃合約,故代理是依據合理步驟協助陳先生處理上述物業的交易。
覆函又謂,當日代理已向陳先生披露業主為該公司職員的遠房親戚,而陳先生是在知悉情況下簽署臨時租賃合約;為表公允,有關職員由始至終均沒有參與其中。
美聯並說,接獲陳先生的訴求,已隨即協助他向業主反映取消租約及退回按金,惟遭業主拒絕;後經該公司職員再三斡旋下,業主終同意取消上述租約,並退回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