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出售資產 不顧網通反對<br>李澤楷硬撼北京

電盈出售資產 不顧網通反對
李澤楷硬撼北京

【本報訊】電訊盈科出售資產被中國網通集團叫停,當市場以為交易將告吹之際,消息人士稱,雖然網通是電盈第二大股東,原來電盈出售資產毋須網通批准,只須「知會」,即使網通反對亦可成事,故電盈將無懼代表國家的網通集團的反對聲音,將洽購電盈資產的方案交股東自決,一場由李嘉誠之子李澤楷硬撼北京的戰役已展開。 記者:何凱兒 黃偉強

對於這個「與網通擘面」甚至「與北京硬撼」的局面,電盈主席李澤楷對本報表示:「之前去完AGM(即上月24日舉行的電盈股東大會),令到我覺得點都要為小股東利益博到盡,而如果有人有更好嘅提議(指收購價),我一定會考慮。」意味即使得罪北京,他也在所不計。
消息人士指,若網通要反對交易,反而要過小股東的一關,因為仗着電盈在美國上市的地位,小股東可以網通罔顧股東利益為由興訟。
自電盈各項業務先後回勇,李澤楷去年底已回復現身於電盈的大小活動,先是電盈的員工同樂日,接着是今年三月的業績發布會,但以上月24日的股東會最令他振奮,儘管當日不開放予傳媒採訪,但會後李澤楷向傳媒表示,小股東滿意他的表現,並向他報以熱烈的掌聲和歡呼聲。

售資產毋須網通同意

在電盈擬出售資產的消息曝光後,市場及大多數傳媒均指出,交易一定會遭網通否決而告吹。昨日早上電盈系在港兩家公司再度停牌,並於晚上發表通告正式披露,兩名準買家的身份為澳洲麥格理銀行集團以及美國新橋投資的身份,更將去年初網通入股電盈兩項出售資產限制條款刊登出來。
消息人士稱,當日李澤楷與網通集團總經理張春江「簽呢張婚書」時,電盈早就看到這一點,故條款寫得很清晰,倘出售兩家附屬公司──香港電話及電訊盈科互動電影的股權,必須事先獲得網通批准,但若出售任何其他資產,只須事先諮詢網通提名的董事意見便可。
為穩陣起見,電盈曾向倫敦的資深律師RichardHacker查詢,若電盈出售資產是否違反協議,取得的回覆是,毋須取得(網通)的同意,因為出售公司業務及資產,並不等於出售附有投票權的公司權益。至於網通方面,據悉也有其法律依據。
至於李澤楷這次出售資產的真正動機,可能不如外間想像般複雜。由李澤楷鯨吞香港電訊至今,電盈股價還「未見家鄉」,故如何令小股東賺錢,一直是李澤楷的第一考慮,今次有財團提出以數百億元買電盈資產,在李澤楷自己也想不到如何可即時給小股東大幅增值的前提下,他有這個出售決定,絕對不足為奇。

堅決為小股東爭利益

據悉,出售資產套現並減債後,李澤楷會將所有現金派予小股東,至於今次交易最終能否成事,真正的決定權其實是在持股量超過50%的小股東手上,若他們認同網通的想法,可站在網通那邊反對收購。
消息指,這次與網通鬧翻,李澤楷也感到「冇辦法」。消息續稱,網通當日入股電盈就是看中其資產,尤其是優質的電訊網絡,故一定義無反顧,反對電盈出售任何資產,但網通作為電盈董事,也有責任為小股東爭取利益,尤其當小股東在科網股爆破勁蝕多年後,絕不能因一句「顧及國家利益」而斷送小股東「翻身」的好機會。

網通:賺錢只是其次

直屬國務院旗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網通集團,繼前晚發表措詞強硬的聲明後,集團發言人昨回應本港電子媒體查詢時,態度仍然強硬,並表示:「不願看到港人所擁有及管理的資產有任何變化,同時作為一個主導企業,亦不能只從商業利益角度出發,亦要顧及社會發展及向員工負責,當年網通入股電盈,只希望提高電盈的協同效益,賺錢只是其次。」
對於本港電訊資產是否不應該由外資持有,該發言人指「應學習基本法」,並質疑港人持有與外資持有是不會相同,希望見到由香港人繼續按原來模式擁有及管理電盈資產。

網通集團總經理張春江

王兟

馬世民

單偉建(左)

網通集團總經理張春江(左)去年與李澤楷公布入股電盈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