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熱爆社交網站MySpace.com出事了。美國德薩斯州一名14歲少女,在這個網站誤交損友,被對方性侵犯,結果少女家人興訟控告網站,索償3,000萬美元(2.34億港元)。
女童的代表律師巴里(CarlBarry)指出,少女在MySpace.com結識了19歲男子索利斯(PeteSolis),他在網頁簡介訛稱是大學足球隊員,藉此取得她的信任和電話號碼,然後就性侵犯她,而他本人今年5月已經被捕。
律師指MySpace.com「絕對沒有有效保安措施,保護未成年用戶」。但MySpace.com發聲明,指他們有措施保護用戶,強調網站和網民同樣要為網絡安全負責。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