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審議突推遲

《反壟斷法》審議突推遲

內地醞釀長達12年、原本有望於本月通過的《反壟斷法》,因為全國人大會議推遲審議而難產。這是繼《物權法》、《破產法》之後,又一部在審議前夕被突然撤下的重要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士表示,推遲審批的原因很難講,「有議程的原因,但總的來說還是爭議比較大,委員長會議認為尚不成熟,不符合審議的條件。」有參與立法的專家則透露,草案只有原則性方向,但關鍵問題的規定都很含糊。不過,昨日傍晚,人大又有消息指反壟斷法將如期審議。

刪除「禁止行政性壟斷」

中國的反壟斷任務,不但針對商業壟斷霸權,也涉及行政壟斷。草案最具爭議是刪除了原來「禁止行政性壟斷」的規定,如「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買賣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強行買賣或者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僅在總則部份留下了一條原則性規定:「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
從草案的設計來看,中國的反壟斷立法並不反對企業佔有市場優勢,只有企業濫用這種優勢限制競爭,法律才會干涉。英國《金融時報》早前亦有社論指,反壟斷法草案對外商來華投資具有重大意義,如果處理不好,就極可能與歐美產生潛在的磨擦。
《21世紀經濟報道》/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