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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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讀者何先生所居住的大廈準備成立業主立案法團,以接替現有之互助委員會管理大廈事務。何先生想查詢應如何進行?
房協答:互助委員會是由民政事務專員批准成立的業主及住客組織,主要功能是團結住戶和推動睦鄰互助,並協助執行樓宇管理工作。由於互委會並非法人組織,因此並不具備法定權力。業主立案法團則是根據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的獨立法人組織,具法定權力。法團在法律上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大廈的公共地方,執行法例或公契所賦予的權力,包括委任及監察管業經理的工作等。
若何先生所居住的大廈準備成立法團,可與現有之互委會磋商召開成立法團之業主大會事宜。互助委員會亦可向所有業主查詢有關成立法團的意願。只要得到不少於百分之五的業權份數的業主同意,便可召開會議,並按其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內有關成立法團的要求,進行成立法團程序。
房協助籌組法團
當法團通過成立程序及成功註冊後,法團管理委員會便可正式取替現有互助委員會處理大廈管理事務。原有的互助委員會委員可議決取消互助委員會的組織,並須通知民政事務處以作紀錄。此外,大廈每一位業主,包括現時互助委員會委員,均可透過正式程序參選成為法團管理委員會委員。
獲選委員組成的管理委員會,可按照法例及公契所賦予的權力進行大廈管理工作。當然,法團亦同時需要按照法例要求而履行其責任,包括定期舉行業主大會及向業主報告財務狀況等。
香港房屋協會現時推出的「樓宇管理資助計劃」,可協助私人樓宇業主籌組業主立案法團,並以實報實銷形式,提供最高3,000元以資助成立法團時所需的相關費用,查詢可電3188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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