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科龍(921)宣布,其附屬公司江西科龍實業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入稟,對科龍前主席顧雛軍提出兩項訴訟,指其非法佔用公司資金,要求合共償還1.65億元(人民幣.下同)及全部訴訟費用。有關訴訟已獲法院受理。
科龍表示,兩宗訴訟針對前大股東廣東格林柯爾及顧雛軍,指示江西科龍在沒有任何交易的情況下,分別將9000萬元及7500萬元轉移至顧氏旗下的天津格林柯爾,侵害了江西科龍的合法權益。科龍指出,兩項訴訟涉及款項均是顧雛軍賬外操作,該公司此前未有發現,因此並未對此計提特殊壞賬準備,目前亦無法預計上述涉及的款項是否可以收回,故暫時無法確定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未知對公司利潤影響
另外,科龍公布與新大股東海信集團旗下海信營銷,相互間銷售代理協議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指除了銷售代理協議中的預付款,未能在協議簽訂後10個工作天內支付3億元外,海信營銷基本上遵守銷售代理協議的約定。截至今年5月10日,科龍向海信營銷銷售產品總計28.5億元,因此估計須向海信營銷支付的代理費金額應為2850萬元。
科龍的H股已停牌1年,A股則因未能按內地規例,於4月30日前刊發去年度業績報告及今年首季報告,故A股自5月8日起停牌。
若該公司未能在本月底前刊發業績報告,A股將於7月3日復牌,但將同時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