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直堅稱無辜的林炳昌,已決心上訴,而艾勤賢入獄,令一眾支持者憤慨不已,事實上,林炳昌刑期之重,已是數一數二,艾勤賢更是披露保護證人身份的首宗案例,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身為律師,知法犯法,判刑較重無可厚非,亦有人質疑廉署銷毀涉案錄音帶,「裁決幾唔公道」。
身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難以評論艾勤賢被判刑罰是否合理或過重,但她指在《保護證人條例》下,企圖披露受保護證人身份是嚴重罪行,可能會危及證人的人身安全,故最高刑罰是10年,加上艾為大律師,「係一個識法律嘅人,喺知法犯法情況下,法庭一般都會判重啲。」
她指出,大律師因刑事案入罪,其執業資格可能不保,但日後仍可重新申請掛牌執業,亦可從事其他有關法律的工作,如出任私人公司法律顧問等。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郭兆銘不肯評論判刑是否過重,只表示艾勤賢資歷深,領導法律界,仍犯錯入獄,令他感到難過。香港律師會不就個別個案評論。
法官被指對疑點視若無睹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一直關注執法機構調查手法。他認為廉署銷毀林炳昌曾要求保留的錄音帶「好有問題」,法官未能得到完整證供,令他隱約覺得「裁決幾唔公道」。涂謹申批評廉署部份程序紊亂,指先科女職員簽名加入保護證人計劃後,廉署職員竟因忙碌而無將文件交予當局批核,令女職員的受保護證人身份被延遲確認,他認為廉署一再銷毀截聽錄音,情況嚴重,故將會研究相關資料,並召開會議。
與林炳昌及艾勤賢一起被稱為「天地人三魔」的廉署前副處長徐家傑昨到庭支持兩人,他批評法官只聽片面之詞,對疑點視若無睹。他指新聞自由與保護證人一樣重要,故判決需在兩者間取得平衡。
本案主審法官馮驊在澳洲念法律,從事司法界13年,現為區院首席法官,曾審理前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胡錫贊騙房津案、福州少女林巧英指入境處職員妨礙司法公正案及立法會前議員劉炳章涉選舉舞弊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