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失婚肉檔老闆娘因乘的士返街巿開檔,譜出「的士情緣」,聲稱與的士司機相戀後,覺得對方變態而主動分手,惟該司機苦苦癡纏,清晨闖進她寓所強行與她性交,事後她擔心兒子會找對方算賬,一直拒絕報警,詎料對方不停致電滋擾,她終接納友人游說報警。 記者:梁瑞珮
涉案46歲的士司機被告鍾國鴻,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於04年8月10日在元朗一單位內,強姦經營豬肉檔的女事主,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現年41歲的女事主於79年從內地來港定居,82年結婚,與一對子女(現年分別23及21歲)一家居於元朗寓所,至01年離婚,丈夫遷出。女事主供稱,每朝清晨6時許便乘的士往街巿開檔,因經常乘搭被告駕駛的的士而與被告戀上,惟兒子不接受她這段戀情。其後,她把寓所鎖匙給被告,方便被告到上址度宿。
及後,雙方感情轉淡,被告不信任她,懷疑她有第三者,搜她銀包及翻查其電話紀錄,又致電滋擾她的前夫及子女,更甚的是被告拿走她一條污穢的內褲,她覺得被告十分變態,導致她主動提出分手,並取回寓所鎖匙。然而,被告仍癡纏着她,多番到她寓所門外及大廈樓下守候,又不停致電給她,更在公廁內寫出她的名字、電話及地址,甚至一些內容核突的字句。
恐兒子找被告算賬
女事主續稱,至案發當日清晨6時許,被告按門鐘,她略打開木門,從門罅問被告甚麼事,被告竟大力把門推開,將她推入睡房內,強行與她性交,她呼喊報警,惟被告像瘋癲般強行完事,然後離去,她當時月事未完,自行清潔,同日稍後,她把事件告知好友,惟擔心兒子得悉事故後會找被告算賬及毆打對方,怕連累兒子,故沒有報警。
其後,她繼續遭受電話滋擾,很多人致電到肉檔找她,查問她「呢度係咪有雞叫」,於是她就電話滋擾報警,當時未有披露強姦事故,相隔數月後,她再被邀請到警署協助調查,最終在朋友游說下,把事件告知警方。
案件編號:HCCC3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