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型超巿不但被屢揭售賣過期食品,有讀者向本報投訴,不滿赤柱百佳超巿竟將贈品當正貨售賣,有欺騙消費者之嫌。消費者委員會表示,現時沒有法例規管店舖將贈品充當貨品售賣,但這種營商手法只會惹來消費者反感,得不償失。消委會又提醒巿民,即使是贈品,購買前也要看清楚有否過期。
百佳:會作出改善
家住赤柱的房先生日前向本報投訴稱,他於本月4日到赤柱百佳購物,發現百佳竟將金御膳芥花籽油(300毫升)樽裝贈品,充當一般貨品售賣,每樽零售價6.9元。他說,職員更刻意用黑色筆塗去樽上的「送」字。他於6月6日再到該超巿視察,職員將有關芥花籽油減價為4元促銷,「好彩啲職員將啲油塗啲唔塗啲,俾消費者發現將贈品當正貨出售,佢哋咁樣做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百佳發言人回應指出,過去有售賣300毫升裝的金御膳芥花籽油及贈送同款芥花籽油,今次引起消費者不滿,超巿會作出改善。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表示,將贈品當一般貨品售賣純屬商業決定;但超巿這種營商手法只會導致消費者反感,「既然係贈品相信都擺咗一段日子,再拎出嚟賣,過期嘅機會就會大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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