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滅蟲公司合約經理及前管工,向工人發放最低薪金,復剋扣其工資,更威脅辭退他們。兩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法官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嚴重,案中不但食環署受騙,工人也受剝削,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均判囚15個月。
要求工人退逾千元
首被告李斌強(42歲),為祿港服務有限公司前合約經理,次被告前管工周炳權(44歲)。
案情指,祿港服務有限公司於04年6月,投得食環署在屯門及元朗區的滅蟲合約,合約訂明祿港須向每日工作八小時的員工發放最少6,128元工資。
兩被告於04年8月至去年2月,要求工人退回逾千元現金,他們更出言恐嚇,指工人如不服從有關安排,將會被辭退或被迫離職。
案件編號:DCCC9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