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私人銀行亞洲區行政總裁王以智,向外籍拉丁舞王及舞后夫婦追回6,200萬巨額學費案,昨繼續審訊。王以智首任及現任拉丁舞教師昨同時現身法庭作供,披露了王習舞近8年,曾奪得公開獎項,惟學費三級跳,兩名被告收取天價習舞費,跟王最初以每小時650元習舞相比,相差達52倍。 記者:陳詠詩
曾在美國邁阿密拉丁舞大賽中奪得第二名的王以智,現年61歲,她自04年底跟被告MirkoSaccani及GaynorFairweather關係破裂後,由04年10月起跟隨新導師JamesJordan在上環的舞蹈學校習舞,學費較被告夫婦便宜。
現時每月16.5萬學費
James作供稱,跟王的上課協議以一年為期,王按月付款,他起初收取12.5萬元一個月,由於他比賽曾奪取佳績,約一年前加價,現收取16.5萬元一個月,他並會充當王的比賽舞伴。他續指,王沒有特別待遇要求,或要優先安排上課時間,但兩人協議如王需出席宴會,便優先安排她上課練習。
王以智於七年前愛上拉丁舞蹈,98年到灣仔舞蹈學校報名學舞,由剛來港的GaryForster執教,Gary指王是一個初學者,跟他學習標準舞,當時收費只是650至750元一小時,每星期上8堂,以一個月計,每月學費2.4萬,兩名導師的每月學費跟被告夫婦收取天價1.2億元8年學費相比,相差52倍。
原訴一方指,04年8月25日及27日兩次於利舞臺麗花大飯店公開練習後,王跟兩被告關係惡化,當時James、Gary及另一名舞蹈教師PhilipRedmond均在場。
Philip稱兩日練習中均目睹Mirko在跳舞間責罵王,雖然當時正播放音樂,但站在場邊的他仍聽到Mirko說話逐漸大聲,語帶憤怒,表情繃緊,更以「KillerEye」形容其目光有殺氣。他目睹Mirko甩開王的手,重新指導其動作,他認為導師一般不會在公開練習中糾正學生姿勢。
James及Gary亦分別指,Mirko責罵王的語氣帶有攻擊性,不時呼喝她,又指「若王再這樣做,便以枱上的暖水壺擲她」,兩人認為Mirko的態度不可接受。
以粗口罵王是「賤婦」
事發數個月後,Gary指Mirko曾來電邀約晚膳,他指跟Mirko不太熟,晚膳後他跟妻子應邀到其住所參觀,其間Mirko以粗口罵王是「賤婦」,並提及跟王的官司。Gary指Mirko後來曾以金錢利益交換他任辯方證人,但他不想介入事件而拒絕。被告一方則辯解Mirko只是以3千元補償Gary,因錄證供而損失的生意額,並非金錢利誘。
此外,王的現任導師James遭辯方質疑,指他曾毆打前舞伴,事件後來有警方介入。James解釋,前舞伴跟當時報警的ToneNyhagen是同性戀關係,而Tone最後跟Donnie結婚。
案件編號:HCA2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