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學界著名兒科專家、旅日著名歌手陳美齡的胞姊陳曦齡,昨日被醫務委員會起訴,指其在一則報章廣告內涉嫌宣傳「維特健靈醫之選」產品,而其本身同時出任該公司的董事長,有違醫委會守則,被指專業行為失當。 記者:陸羽平
醫委會昨對陳曦齡展開首日研訊,控方律師指出,委員會收到一名梁姓醫生投訴,對註冊西醫陳曦齡同時以董事兼醫生的身份出現於《東方日報》04年8月4日副刊登出的一則維特健靈廣告甚表疑惑,並對醫委會守則提出查詢。
委員會經初步研究後,對陳曦齡發出研訊通知書,控罪指她身為註冊西醫在批准、默許及未有採取足夠措施的情況下讓其個人的姓名、相片、銜頭及聲明等資料,刊登於維特健靈的廣告中,而其本身與該公司有財務關係。
胞妹是歌手陳美齡
辯方資深大律師赫健士(AdrianHuggins)在法律觀點上對指控提出五項反對,又多次向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控方提供更為詳盡的資料。經過整日研訊,委員會認為,指控內容清晰,使用字眼簡單直接,絕無含糊之處,不會對辯方在控罪上出現不利的地方;委員會強調已給予辯方極大的寬容,相信控方已公平地提供所需資料給辯方。委員會又應辯方申請押後至9月12日後展開正式研訊。
專欄作家阿杜曾撰文指,養生專家陳曦齡雅麗迷人,年輕時也做過邵氏影星,與胞姊陳依齡,胞妹陳美齡合拍過《燕飛翔》等片。阿杜又稱,當年影業大亨邵逸夫在陳氏三姊妹中最看好陳曦齡,更要簽她為長約基本演員,但她當年考入港大醫科,要學醫不肯做明星,結果邵氏就簽了其姊依齡,妹妹美齡則在歌壇成名,更前赴日本發展。
陳曦齡與胞弟陳宇齡於1991年創立維特健靈健康產品有限公司研製靈芝產品,與心臟科專家謝德富育有兩子,現於美國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