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因改造食物標籤爭拗多時,標籤指引草稿昨日終於出籠,但政府有關方面仍然堅持容許業界自願參與標籤計劃。多位立法會議員炮轟指引形同虛設,促請政府訂立法例,強制業界標籤基因改造食物;環保團體認同自願標籤等同毋須標籤,無形中剝奪消費者知情權。 記者:趙燕婷
食物環境衞生署顧問醫生(社會醫學)何玉賢昨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時表示,任何食物的個別配料含有5%或以上的基因改造物質,才需要在配料表中在該種配料的名稱後註明「基因改造」;而任何基因改造食物若與原來品種有顯著分別,也要提供有關資料(見表);並強調不鼓勵「反標籤」,即表明食品不含基因改造成份。
指無證實損健康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理常任秘書長(食物及環境衞生)陳育德說,由於目前沒有醫學證據證實基因改造食物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加上國際上仍未就基因改造食物標籤達成共識,所以現階段不會考慮推出強制性基因改造食物標籤計劃。
不過,多位議員認為自願性質的指引形同虛設。議員李華明稱,早前曾進行研究,發現逾七成市民支持當局強制業界標籤基因改造食物,直斥政府違背民意;又指即使在農藥用量等方面,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和歐盟也有所不同,當局不能以此為藉口而放棄監管。
綠色和平於1999年、2002年和2004年先後三次委託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民意調查結果也指出,近九成市民要求實施基因改造食物強制性標籤制度,認為政府漠視逾35個以強制性標籤為基礎實施監管基因改造食物的國家,而只以美國及加拿大兩國為參考是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