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滙豐私人銀行亞洲區行政總裁王以智,向外籍拉丁舞王及舞后夫婦追回6,200萬巨額學費,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被告一方質疑王以智支付巨額學費,是為了換取學習特權,得以跟舞王專心練習並出外作賽;當日舞王並沒有粗言責罵她,反而是王妒忌年輕及舞技精湛的女學員,舞王只是從旁安慰,王否認有關指控。
來自一代船王王國桐顯赫家族的原訴王以智,現年50多歲,位居滙豐行政總裁要職。王昨已作供完畢,不過鑑於案件審訊中,她不欲多言,但指她仍有練習拉丁舞,不過已轉隨其他舞蹈教師習舞。
王以智熱愛拉丁舞,不惜投放巨額資金學舞。工作上知人善任的王,認為曾15次在國際賽事中奪魁的女被告GaynorFairweather及意大利籍丈夫MirkoSaccani是一對好拍檔,王於00年起先後隨兩人習舞,學費以千萬元計,其後在男被告催促下訂立1.2億元八年無限上堂協議,男被告亦會成為她比賽舞伴。
公開練習成導火線
王指隨被告夫婦習舞初期,兩人耐心教導她,惟男被告隨後變得情緒化。自04年8月25日該次公開練習後,王遭男被告以粗俗字眼當眾羞辱,令兩人關係轉差。
不過,被告一方則指王很在意自己正步入老年,亦曾跟朋友透露過,認為自殺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至於雙方交惡當日,男被告並沒有使用粗俗字眼責罵王,亦沒有妒忌同場另一舞王DonnieBurns奪去所有掌聲。
被告一方續指王對Donnie的女舞伴LingNeslon表關注,因為Ling較她年輕,舞技精湛,眾人目光只集中Donnie及Ling身上,令王感到難過,她一直以為其他人可能暗地取笑自己年老,而男被告當時一直鼓勵王,認為要集中在舞步而不是Ling身上。王否認被告有關說法。
指與舞王無性關係
被告指,王付出巨額金錢是希望可享特權,要求男被告不要教導Ling,男被告除擔當她比賽舞伴,亦不准教其他人。王予以否認,並指是男被告要求巨額學費,他亦不欲教授太多學生,令他感到疲倦。
王解釋,隨兩被告練舞初期,由於女被告初來港時資金不多,遂願意支付大筆金錢讓她生活安定下來,與男被告並沒有性關係。王於02年間外出比賽前後,曾多次給予被告大筆學費,她比賽成績好時,男被告經常要脅她終止協議,以增學費金額,她因為不想放棄過去努力及成果,仍願意支付昂貴學費。
王續指,男被告經常威脅她,當日對方出言侮辱,並破壞兩人的拍檔關係,男被告要求終止協議在先,又承諾退回金錢,因此王認為有權索回已付的6,200萬元學費;但被告認為原訴單方面終止協議,反申索原訴在協議中尚未繳付的400萬英鎊(折約5,700萬港元)學費。
案件編號:HCA2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