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公園泳灘列禁煙

議員促公園泳灘列禁煙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審議禁煙條例,大部份議員贊成把公園及泳灘列入禁煙範圍,避免青少年受二手煙危害。不過,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此類地方牽涉其他年齡及不同階層人士,需要進一步考慮,將於下周決定並答覆立法會。
該禁煙建議由吸煙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於上月提出,若果通過建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近1,500個「公眾遊樂場地」,包括室外泳池、泳池看台及草地球場等均屬禁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