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重妨礙司法公正案<br>被告聞判有落寞有流淚

最嚴重妨礙司法公正案
被告聞判有落寞有流淚

【本報訊】這一宗牽涉兩名知名法律界人士、一名上市公司前主席及其女友、曾被控方形容為「最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案」,曾因機密資料被傳媒披露,釀成廉署大搜七間報館事件,引起社會各界極大迴響。雖然法院最終認為廉署的做法失當,並撤銷搜查令,但廉署昨日仍能成功起訴發放消息的艾勤賢,更令他與親密戰友林炳昌同因本案被定罪。曾自言為「廉署眼中釘」的兩名律師,終被廉署鏟除,他們可能面對監禁刑罰外,不排除要受到律師會的紀律聆訊處分。

林炳昌:再來都做同樣選擇

林炳昌在庭外笑臉迎人,惟聞判一刻始終難掩落寞之情。他於裁決前三星期的專訪中透露,早已對廉署及律政司失去信心,更表示如果自己被裁定罪成,便等於香港法治已死。一直被稱為「廉署剋星」的他,終亦敗在廉署手上,由律師淪為階下囚。

涉案兩年損失2000萬元

曾任廉署高級調查員的林炳昌,在考獲律師資格後曾為廉署檢控案件,現在就連被告的角色也扮演過。他坦言事件令他損失慘重,除了為50多天的審訊繳付龐大律師費外,他的律師樓更因而生意慘淡,本案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近2,000萬元。「好唔抵,喺咁嘅情況咁嘅證據下,都將我哋(林與艾勤賢)拖入呢個漩渦兩年!」
林炳昌因本案於04年7月被捕,案件一直延至06年6月才審訊完畢。林炳昌指除了繳付近400萬元律師費外,過去兩年他一直沒有接過新案,收入少了約1,500萬元,律師行員工亦由20多人減少至9人。
此外,大律師艾勤賢曾在作供時形容,他牽涉本案純粹因為倒楣。林炳昌的想法亦然,但對於艾因在他介紹下才牽入人身保護令案,林表示曾覺艾被自己連累。「我有同佢提過(連累了他),佢stop(制止)我,話我做得啱,因為律師有天職維護法律公義。」林解釋,當時他與艾收到客戶指示,並深信女職員在非自願情況下被廉署拘留,所以將個案轉交另一間律師樓處理,以了解女職員的確實情況。
林炳昌表示,就證供而言,他絕對有百分百的信心會被判無罪,但亦認為始終「世事難料」,所以仍不時有「十五十六嘅唔穩定心情」。「呢件事並非單純法律案件,背後有一啲重要影響,例如廉署同律政司嘅公信,會唔會喺呢啲情況下令裁決有偏差呢?我的確有呢個心情存在。」
雖然他對法庭的獨立性仍充滿信心,但經過今次事件,林指繼續在法律界任職已感到意興闌珊,他打算工作多一至兩年,為退休鋪好路後,便退居二線,不再直接參與辯護案件。

自己若被定罪失去一切

林炳昌曾想到若被定罪,即等於香港法治已死,自己亦會失去努力建立的一切。「個情況會非常壞。呢個罪名必然會即時入獄,我會冇咗律師牌,引嚟一切經濟損失。我間律師樓會倒閉,除咗經濟困難,最重要係自己冇咗自由。」雖然已作最壞打算,知道前路可能崎嶇艱苦,但林仍表示無悔。「再嚟一次都會做一樣嘅選擇,我問心無愧。」

林炳昌散庭後即時被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