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區議會主席兼民建聯新界東支部副主席鄭俊平與兄長鄭俊雄,涉嫌訛稱有權批租大埔區一塊政府土地,詐騙兩名經營修車廠人士合共逾118萬元租金,鄭氏兄弟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控方申請將案轉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批准兩名被告保釋,於本月3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訛稱有權批租土地
首被告鄭俊平(59歲),大埔區議會主席,次被告為其兄鄭俊雄(65歲),退休人士,兩項罪分別指兩被告於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及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間,先後訛稱有權批租大埔同一幅土地,意圖詐騙男子羅少青支付765,000元,及男子楊志海支付420,000元,令兩被告獲得利益。
案件編號:FLCC12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