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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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問:讀者劉小姐查詢業主立案法團應怎樣處理個別業主的僭建物?
房協答:部份業主誤以為大廈外牆、平台及天台的位置是自己擁有的,可隨意改建成住屋或花籠。事實上,凡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的樓宇改建或改動,均屬違建工程。法團或其管業經理應主動與有關業主聯絡,要求在合理時間內拆除僭建物。如該業主不理會勸喻,法團或管業經理可書面要求該業主在限期內拆除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