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集《SexAndTheCity》,女主角的男友一天留書出走。但他留下的所謂「書」,不是一封信簡也不是一紙便條,而是一張post-it(告示貼),上面只寫着短短三句話:「對不起,我不能,不要恨我!」語氣就像老闆向秘書下達的一道工作指令,不求你同意與否,只望你盡快辦妥,冷淡得連一句「謝謝」也沒有。
又有年輕男演員跟女友情海翻波,一直想說分手又怕難為情。有次他出外拍戲,興之所至寄了一張明信片給女友,明信片上除了幾行問候語句外,還附上一句:「我們分手吧!」明信片後來寄到女友家,收信的卻是她媽媽。女友媽媽不值女兒被欺負,拿着明信片在傳媒面前埋怨男演員連當面說句分手的風度也沒有,竟然要借一張明信片來傳話,多沒膽識!
那位媽媽大概是老一派的人了,不能明白現代男女愛一個人的時候,當然願意花盡心思去示愛,但不愛一個人,卻只望盡快擺脫,走得快好世界。身邊不少朋友與情人分手,會選擇打個電話,發一封電郵,傳一通短訊便當是解決了。在他們眼中,結束一段關係,跟取消有線電視、網上行或者手提電話網絡等服務一樣,要爽快決斷,絕不拖泥帶水,因為面前有更多關係等着發展。戀愛畢竟會繼續談下去,正如不看有線會轉看TVB收費電視,但需均真地要辦好手續,沒有手尾跟。面對現代男友這種公事公辦的戀愛態度,男演員那張明信片,相比之下已經算是有點創意,且帶點依依不捨的氣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