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詐騙集團開設空殼公司,假裝為僱主及員工,利用偽造僱員入息證明及聘用文件等,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信用卡及借貸行騙,13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三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被指為幕後主腦的首被告,被判囚兩年兩個月,假扮員工的5女7男則被判囚13個月至2年。
法官判案時指,首被告黃嘉華於案中扮演操控者角色,串同其他被告利用虛假地址,申請商業登記,然後以三間空殼公司的名義,替各被告開設銀行戶口,每月定時存入薪金,偽造入息證明,以便假扮員工的被告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及信用卡,涉案騙款逾35萬元,由於控方曾在本案延誤起訴達2至3年,故得以額外扣減刑期6個月。
共騙逾35萬元
5女8男被告,年齡介乎23至47歲,大多無業,被控於01年6月至10月10日期間,分別向多間銀行及財務公司騙取貸款合共35萬7千元。
案情指,被告租用空置住宅,成立「力寶工程」、「奧普系統」及「安達室內設計」三間空殼公司,然後安排每月定時存入「薪金」予假扮僱員的被告,兩至三個月後,便以聘用信連同偽造入息證明申請貸款及信用卡,以信用卡透支或提款後,即逃之夭夭,他們被捕後承認可獲5,000至6,000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4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