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證監會組織年會今年在香港舉行,對沖基金對市場之影響成為焦點之一,作為主辦單位,主人家便派出高官高舉監管對沖基金的旗號,矛頭大有直指證監會之勢。筆者相信這位高官並無惡意,亦沒有棒打證監會的意思,只是因應年會的討論範圍,說一些中聽的說法,但卻令證監會有點尷尬,亦暴露了高官對於對沖基金與市場的關係之認識並未達標,難怪證監會主席韋奕禮於上周四出席年會時,一方面要「認同」高官對對沖基金的看法,另一方面則要就對沖基金的問題進行「解畫」,以證明證監會對對沖基金是有足夠認識的。
打從安然(Enron)事件開始,美國證監會便不斷尋求加強規管對沖基金的途徑,部份建議已成為法例,但對沖基金的現存及潛在問題就可以解決嗎?答案是否定的,是顯而易見的事實,要不是國際證監會組織就毋須煞有介事地討論這個課題了。
對沖基金於市場既有好處也有壞處,監管機構是明白的,對沖基金是市場自然發展的必然產品,其實沒有甚麼可怕之處,只要承認「利害並存」這一事實,就毋須採取甚麼特別措施。
留給市場自行調節
數年前,美國前任聯儲局主席格林斯潘也就對沖基金與大量的衍生工具充斥市場,發表過一些意見,大意是格老承認市場存在大量衍生工具是存在風險的,他自己也不完全了解這種隱藏風險將如何影響市場,但他表示,只要金融機構穩健及資本實力充足,加上市場的自然調節功能,應不會出現大問題。
監管者最危險的現實是,監管者傾向於監管,凡事都要管,但不恰當的監管,便會破壞市場的自然調節功能,一個不慎,可能會造成大災難。當知道對沖基金的資金(是資本,不是資產)高達12至15萬億港元的時候,便可想像透過槓桿效應的資產是如何龐大,如何尾大不掉,若增加監管,不管是否過份的監管,將無可避免弄致混亂場面,若齊齊拆(對沖)倉,全球金融市場將會如何?恐怕是容易想像又不敢想像的。所以說,建議加強監管對沖基金,只能是個建議,不能真的落實執行,這是個現實。
國際證監會年會剛閉幕,大會就對沖基金的監管作了一些建議,包括引入一套相關的估值及行政原則,該會會繼續研究對沖基金在費用、風險、基金經理的經驗、內部監控、表現披露及利益衝突各方面應如何確保有足夠的透明度,這些看來都是有利監管對沖基金的,但並沒有觸及對沖基金於市場的真正風險,下次為讀者分析。
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