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朗屏邨發生的躁夫殺妻兇案,女死者陳女愛(73歲)的子女,對母親生前多次向有關部門求助,但最後仍避免不了慘劇的發生頗有怨言,認為有關方面若處理恰當,不會搞出人命。他們表示會在清楚了解整件案情,及處理完母親的身後事,再考慮是否追究責任。社會福利署回應傳媒查詢稱,多年來一直有協助案中夫婦,但男方拒絕簽字分戶,女方又不願接受協助遷出,致問題未能解決。
警方昨剖驗女死者的遺體,初步相信她死於窒息,尚須進一步毒理化驗,以確定她生前有否服藥。至於涉嫌殺妻躁夫姓曹(76歲)昨晚被探員押返現場重組案情後,隨即被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名,明日解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疑兇控謀殺明提堂
昨午2時30分,陳婦的2名兒子及4名女親屬在朗屏邨玉屏樓兇案現場門口燒香拜祭陳婦。有親友叫道:「奶奶,你返嚟啦。」
陳婦的兩名兒子表示,自案發後至今未能接觸父親,未能從父親口中了解事件經過。幼子說,一家人對發生今次慘劇既傷心又困擾,因死者是其母親,疑兇又是父親,而母親被父親毆打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曾向警方、房署及社署求助,但最後竟搞出人命,感到很愕然。長子表示此類家庭慘劇幾乎日日發生,但本港的官僚架構好繁複及僵化,未能很快地處理事件。
昨晨約9時,一名相信是陳婦女兒的女子,在殮房認屍前,曾質問陪同認屍的探員,為何其母親上月報警被丈夫毆打,打人者被帶返警署後身上沒錢,他們也沒到警署保釋他,他仍可保釋離去。「如果你哋扣留住佢,就唔會發生咁嘅事啦。」
曾建議分戶被拒絕
社署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表示,自2000年起社署元朗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已跟進該個案,社工一直有提供輔導服務,協助改善他們的關係。02年社工建議將兩人的綜援金分開發放,以減低夫妻因金錢而衝突,04年,社工向房署建議分戶,但因丈夫拒絕遷出,未能達成分戶安排。
至今年,社工及陳婦的兒子勸喻陳婦搬離朗屏邨,社工並表示可提供經濟援助以協助其住屋安排,或安排體恤安置,但都遭她拒絕。最近,社工再勸她搬離朗屏邨及重申可協助她搬出,但仍遭她拒絕。發言人說由於得不到她的同意,致未能去信房署安排體恤安置。
批評社署掩飾錯誤
就社署發表聲明指曾跟進個案,但遭兩名當事人拒絕合作,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助理總幹事林文超指出,社署只是掩飾錯誤,該署社工處理事件,只當為一般的家庭糾紛,顯然不合時宜,若然一方作出拒絕,社署可向監察委員會申請將兩人分開,及早這樣作出處理,應不會有悲劇發生。林又批評社署對虐老並不重視,以致經常有虐老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