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後不可擅移傷者

意外後不可擅移傷者

車禍中撞傷途人沒有即時報警,反將傷者自行送往私家醫院,這樣做是否合適?警方發言人指出,交通意外造成人命傷亡,涉及的車輛司機不可離開現場,應立即報警,在警員到場前,司機或其他人士不可移動傷者或車輛;若意外中沒有人受傷,政府和私人財物也沒有損毀,涉及車輛司機可自行商討賠償方案,然後才通知警方。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車輛司機在發生交通意外後,應盡快或在合理情況下,於意外後24小時內通知警方,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