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轟動全台灣的前「靚女」立委璩美鳳遭偷拍性愛光碟一案,近日再度成為話題。已被重判入獄四年八個月的主犯郭玉玲,昨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須向璩美鳳賠償259萬元新台幣(約62萬港元)。
「璩美鳳春宮碟」案發生於2001年。40歲的璩美鳳,因感情及錢銀轇轕,被閨中密友郭玉鈴,僱人在其家中、辦公室及車上裝設針孔攝錄機,偷錄到她和多名男子的性愛畫面。其後,郭玉鈴將片段賣給雜誌社,再製成光碟隨雜誌發售。
案中多名被告先後被判刑,而郭玉玲亦於本月初入獄服刑。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理有關璩美鳳對她提出的民事索償,判處郭須賠償259萬元新台幣。璩美鳳的律師鍾永盛表示,會就判決結果聯絡正在英國的璩美鳳,研究是否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