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讀到前廣播處長張敏儀的一篇訪問,在回應有關港台角色的問題時,她說:港台用的是市民的錢,不是政府的錢,因此港台是為市民服務,而不是為政府服務。快人快語,一矢中的。
龍應台教授上星期在港大評論添馬艦計劃時說:政府是服務市民的「公僕」──它是人民的庫房、機房、廚房、賬房、屠房,也就是一個服務區,誰會把服務區放到舞台上面去?放到一棟房子最重要的前廳去?
二人的觀點不謀而合:政府,你不是主角!
你住在一幢住宅大廈,與數十戶家庭為鄰。在大部份事情上,大家各管各的,互不相干。你可以夜不閉戶,他可以徹夜開燈,你可以對着唱機跳你那不堪入目的「嘻哈」,他可以與情人一絲不掛聽着華爾茲共晉晚餐,在各自範圍內悉隨尊便。
但在有些事情上,大家的利益互相牽連,例如外牆的重髹,電梯的維修,大堂的清潔,大廈的保安等等。這時候,你需要和鄰居一起討論,達成共識,然後把決定付諸實行。其中的過程需要有人貼通告,買文具,安排開會,做會議紀錄等等,因而成立一個甚麼業主立案法團的東西,負責處理這些大小事務。是先有住戶,後有公務,然後才有立案法團。法團的運作的資金當然不會從天而降,而是從管理費得來的,每分每毫都是由住戶承擔。
同樣道理,保障市民權利,公平執行法律,建設城市基礎等等,都是維繫社會的公務,而政府的角色就是為市民處理大大小小的事情。是先有市民,後有公務,然後才有政府的存在。政府運作的資金出自市民的荷包,每一分毫都是市民辛苦掙回來的血汗錢。顯然,立案法團和政府無疑是重要的,但說到底只是配角,住戶和市民才是真正的主角。政府是打工的,市民才是老闆。
試想想,假如你的業主立案法團跟你說,法團的現址不夠用,要從大廈的公家錢罌中,取一部份去搬進一個坐擁無敵海景的甲級寫字樓大單位。你望望自己四面環樓,伸手可達對面屋廁所的家,會否先問清楚,究竟有沒有擴充的必要?該新址是否最合適的選擇?還有甚麼其他的方案選擇?如果法團顧左右而言他,但又堅持向你討錢,你又不會氣上心頭麼?換作是曾特首,早已經拍枱罵人了吧。
我們不是反對在添馬艦興建新政府總部,事實是,市民根本沒有足夠的資料去決定是反對或是支持。我們批評的,是政府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一直漠視市民的要求,只是帶大家遊遊花園等圓場,不願意向大眾回覆幾個根本、簡單不過的問題。此事反映政府的管治態度,以為自己可以高高在上支配市民,事事只以自己的意願而行,此等本末倒置、唯我獨尊的作風實在令人側目。政府作為全港的最大的服務機構,是不是時候該檢討一下,今時今日,這樣的服務態度是否及格?
你看着政府的嘴臉,忽然想起螢光幕上那位顏厚眉粗,經常混水摸魚的「攝石人」,忍不住要拍拍他膊頭,老實不客氣地揭穿他:你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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