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爭執宜先停車

車內爭執宜先停車

【本報訊】乘客一旦遇上事故,在行駛中的汽車滾出車外,應如何自保?本身是特技人的動作特技演員公會副主席梁小雄表示,一旦在行駛中的汽車跳車,或不幸被人推出車外,當事人應先用手保護頭頸,然後蜷曲身體,順勢滾出車外。他說,在情況許可下,應盡量選擇用腳落地,將衝力卸走,因為即使腳部因此折斷仍可接駁,若頭部先落地情況更嚴重。不過,如果車速達四十公里或以上,即使是久經訓練的特技人,在無裝備保護下,都難免受傷。

跌出車時身體蜷曲

賽車手呂米高則強調,司機或乘客坐車時佩戴安全帶是最佳預防跌出車外的方法,萬一不幸在行車途中跌出車外,應盡量將身體蜷起如「攣弓蝦米」,舉起雙手保護頭部,如落地時衝力猛烈,身體會像皮球般在地上滾動,希望後面車輛能夠及時閃避,否則後果堪虞。
和諧之家總幹事王鳳儀則表示,男女間若有爭拗,無論在任何場所都應以自身安全為重。一旦雙方在汽車內爭吵,任何一方見對方情緒失控,應着司機先停車,然後離開車廂,讓對方冷靜下來。若當時情況不容許停車,可改變話題、喝自攜飲品,甚至深呼吸10秒,都可令雙方情緒降溫。司機亦應提高警覺,必要時亦要出言相勸,或將車停泊一旁,以免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