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七個月 一怒鎖大閘<br>業主追租涉禁錮12住客

欠租七個月 一怒鎖大閘
業主追租涉禁錮12住客

【本報訊】尖沙嘴重慶大廈昨午發生欠租糾紛的禁錮案,疑單位租客欠交7個月租金及一年管理費,且將單位私自讓予12名南亞裔男女住宿,業主一怒之下上門查看,更以大鎖將閘門鎖上後離開,12人困於屋內,只好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聯絡到該業主開鎖,並以涉嫌非法禁錮將業主拘捕。 記者:盧志光

被捕男子姓田(60歲),家住九龍塘又一村,家境富裕,擁有多個物業,其中一個位於彌敦道重慶大廈E座十一樓一單位,該單位租予一名印巴裔男子作住宅用途。據稱,單位前身是經營小型旅館。

租客讓予同鄉入住

消息稱,有人拖欠姓田業主7個月租金共28,000元和一年的管理費1萬元,業主多番追討無果非常憤怒,最近田打聽到租客私自將單位讓予大批同鄉入住,更氣憤難平。
昨午4時50分,田親自上門了解,要求單位內人士交租,但他們稱租客不在,業主聽後即取出大鎖將閘門鎖上,屋內的人說:「Stop!」但業主未有理會,繼續將閘門鎖上,然後離開,臨走前還說:「快啲搵佢(租客)返嚟交租。」
屋內共有11男1女(年齡22至41歲)南亞裔人士,他們見不能出門,迅速致電租客求助,同時報案,警員到場後嘗試用管理處的工具撬毀鎖頭,但未能成功,最後聯絡到姓田的業主返來開鎖,幸被困者全部無恙。稍後租客亦到臨助查,他未有提及交租一事。

警拘業主返署調查

警方其後以姓田業主涉嫌非法禁錮,將他逮捕返署調查。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若有住客在屋內,業主絕對不能在外鎖閘門催租,一旦火警燒死人可被控誤殺,正常途徑是向法庭申請收樓令,又或與租客簽約時在租約上寫明條款,欠租多少個月業主有權自行收回物業,在無人在家情況鎖上新鎖收樓。

報稱被禁錮的南亞裔男子,在警署等候錄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