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如廁超過限定次數都要罰。」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吳暉氣憤地說,很多企業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卻對管理員工的規章定得清清楚楚,十條規章有九條都是罰則,加班工時超過法定上限的情況更普遍存在。被廣州點名批評違規的包括一家港資廠。
廣州市勞動部門近日調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現民企情況最差,簽訂率只得40%;中外合資則有85%;國企則達到99%。調查亦發現,加班超出法定上限情況普遍。法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但一家食品企業竟每月加班54小時。
批評港資廠 拒付加班費
被勞動部門點名批評的港資廠樂力製衣,有436名員工,卻只讓200人參與社會保險,加班工資亦未依法支付。本報昨日未能聯絡上樂力製衣。但不願公開身份的玩具廠港商對本報稱,現在勞動法透明度高,加上港廠多做出口生意,外國買家都會密切監察廠商對待工人的情況,相信港商不支付加班費是個別事件,亦相信為慳社保開支和減輕離職賠償,刻意不與僱員簽合同的港商,只佔少數。但他也承認,部份廠商在生產旺季為了趕工,會超出加班工時上限。
穗一半企業 沒勞動合同
在廣州,勞動合同簽訂率最低的五個行業,分別是建築、的士、飲食服務、小型個體工商戶及勞工密集的製造業。北京情況亦一樣嚴重,勞動監察部門近日調查該市182家企業,有97家,即超過一半沒與員工簽合同,涉及1.2萬名員工;73家未按規定支付工資;26家未進行社會保險登記。
廣州市規定,僱主不簽勞動合同,可被當局按員工人數每人收30至50元人民幣罰款。但有專家指,現時勞動合同法內沒明確訂明不簽勞動合同的罰則;拖欠工資亦在規定限期內補足便成,逾期不補才罰一倍以下罰款,處罰太輕。
本報記者/《新快報》/北京《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