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再有呃綜援人士被判入獄,並要從綜援金中扣除被騙的金額,有社工認為扣回多領的綜援金是理所當然;但有區議員認為綜援金是窮人的最後保護網,若扣除僅夠餬口的綜援金,無疑是令其生活雪上加霜;此外,該案亦令人覺得一人犯案全家陪「罰」。
強調被告有悔意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認為,案中被告陳德標被判監8個月是過重,這可能是較早前「海嘯夫婦」梁惠淇騙取綜援一案後,法庭審訊此類案件時有一定的社會壓力所致。對於要分期攤還所騙的綜援金,施麗珊指,因隱瞞真實情況而騙取綜援,社署事後追討多發的金額是天公地道。
屯門區區議員方麗雯則認為,陳德標被判入獄已得到應有的懲罰,但社署又要從綜援金中扣除部份金額作為還款,無疑是一人犯法全家受罰。方麗雯指,該案是屯門區的典型,陳不但學識水平低,又不想人施予援手,因為擔心左鄰右里會用有色眼光來看待其家庭。她曾多次與陳接觸,發現他對騙取綜援一事甚有羞愧之心及已有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