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五女生向同學表示被繼父非禮,事件交社工跟進後轉由警方調查,繼父因而被拘控兩項非禮罪。女生昨在區域法院作供時,卻表示自己只是在同學面前「車大炮」,雖然她曾向社署社工「自首」,但社工不接納,她惟有繼續說謊。女生昨首次被揭露被告非生父,而繼父更因女生之前撰寫的一封信,在犯人欄內流下男兒淚。
曾向社工自首
11歲受害女童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表示自小三下學期開始,33歲的被告便要求女童「服侍」他,有時被告要求她脫光衣服俯伏沙發上,再用物件插入她的肛門,又叫她躺臥床上,以床單蒙着她雙眼,並將物件放進她的私處。女童從未看到那是甚麼,只感到是一柱狀物體。
直至去年11月,被告與同學談起此事,同學便帶她見學校社工,社署將案件轉介警方。被告被捕初期不獲保釋,被羈留一個多月。
受害人昨在盤問時自揭為博取同學可憐,才訛稱被侵犯引人注意,卻未料到同學會帶她見社工,她亦因而與該名同學絕交。她續指,曾向社署社工承認說謊,但社工不信,並揚言她「講大話要受懲罰」,因害怕受社工責備,只好繼續說謊。
被告淚流滿面
女童在庭上多番表示與被告感情十分要好,更揭露原來她並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一直以為被告是自己親生父親。辯方大律師昨在庭上讀出被告在羈留期間,與女兒互表關懷的兩封書信,女兒更表示「冇諗過件事搞到咁大」,又謂「我以後唔敢多口」。被告則指並無生女兒的氣,並着她好好照顧剛滿一歲的弟弟。坐在犯人欄的被告聽到書信內容,禁不住拭淚。
不過,根據控方開案陳詞,醫生發現女童的私處有撕裂舊痕,控方亦質疑女童突然改供詞的原因。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