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浩維
由商業電台節目《架勢堂》所舉辦的「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引起婦女團體強烈不滿,認為此舉有侮辱女性及鼓吹性暴力之嫌,並收集簽名向該台作出聲討。廣管局迄今亦接獲逾六十宗對該節目的投訴,最後商台及節目主持森美及小儀作出道歉,商台並承諾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
筆者相信主持人並非存心冒犯女性,但畢竟以此字眼作投票題目確實不恰當,引起輿論討伐是必然的。這項活動於商台的網頁舉辦,節目主持人又代表電台,這件事除了對節目主持人的形象有損害外,亦為電台的形象帶來負面影響。
發動網上「反投訴」
事件引來批評後,若有關人等知道錯在哪裏,並誠心道歉,而電台又馬上知錯能改,立刻更改選舉題目,這亦不是甚麼要人頭落地、吊銷牌照的死罪。比這個投票題目更值得討論的,是網上的青少年網民對此事的看法,不多不少反映了現今青少年的道德標準及處事方法。
筆者曾經登入幾個流行於青少年間的討論網站,當中不乏很多相信是該節目的青少年擁躉網友「力撐」森美及小儀,強烈批評有關團體對節目表達的意見屬於無理取鬧、食飽飯沒事幹、小家、婦人之見,認為題目只是「想非禮」,而非付諸實行,並不構成鼓吹犯罪等。更有人竟然認為「非禮」不算罪行,亦有人不滿這些網上選舉本來就很多,為何只針對二人。
於是有人立刻於網上發動「反投訴」,召集志同道合的網友,下載廣管局的表格,聯合投訴該婦女團體的「無理指摘」,當中的留言更不乏粗言穢語的辱罵,有人更說要將事件「玩大佢」。更有人即席在網上搞另一個「投票」,叫網友投票「我最想××的團體……」,針對的目標顯而易見。
以為人多就合理
本來青少年支持偶像無可厚非,可以說是年輕人的必經階段,而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標準及看法,亦屬正常;但觀乎網上部份年輕人的言論、行為,很多都缺乏思考,只懂盲目支持偶像,不會將事件分析批判,對作出「冒犯」他們偶像的人或團體,作出毫無理性、侮辱性的反擊,又發動起哄形式的集體行動,因為他們每個人都想藉着召集其他網友的認同,以聯合行動去「合理化」自己的舉動。他們往往認為人多就合理、人多就沒有錯,這種「吹雞」文化在青少年的網絡間流行起來,只要有人召集,振臂一呼,就一呼百應。與其說這是群眾力量,不如說很多時這是年輕人缺乏自信、尋求朋輩認同的一種或唯一的方法。
至於道德標準,隨着社會開放,兩性間的問題亦不是甚麼難以啟齒的事,反而正當及公開討論,更有助社會和青少年健康發展。至於某些基本的道德觀和價值觀,更必須有一定的底線,尤其字眼可能涉及令其他人不安或作出侵擾,更遑論是否鼓吹犯法了。不過年輕人似乎將這兩件事混淆,以為社會開放就等同可以暢所欲言,而不顧別人的感受。這與當今很多年輕人自小被父母寵壞,又或是過份自我中心,對別人缺乏尊重、不懂得與其他人相處有關。
應檢討道德教育
再者,青少年於網上討論區發表言論,不用記名、不需負責,即使得罪別人,在網上辱罵別人也不用怕,久而久之,可能會令他們養成不負責任的習慣,往往將這種心態帶進社會做人處事,後果不用多說。
香港回歸後,政府及教統局計劃大力推動甚麼愛國教育、認識國情,做個有質素的良好公民,但就今次的事件為例,其實有關部門當務之急,是否先要重新檢討青少年的道德標準教育?